法不徇情的成语故事


法不徇情

拼音fǎ bù xùn qíng

基本解释法:法律;徇:偏私;情:人情,私情。法律不徇私情。指执法公正,不讲私人感情。

出处明·罗贯中《三国演义》第七十二回:“居家为父子,受事为君臣,法不徇情,尔直深戒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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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与(法不徇情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鸣锣开道 清 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99回:“大凡官府出街,一定是鸣锣开道的。”
奔走相告 宋 张孝祥《寿芝颂代愡得居士上郑漕》:“诏天下之日,淮民欢呼,奔走相告,自州达之县。”
一夕一朝 《朱子语类》卷十三:“所以圣人垂戎谓:臣弑父,非一夕一朝之故,其所由来者渐矣。”
假公济私 元 无名氏《陈州粜米》第一折:“他假公济私,我怎肯和他干罢了也呵!”
匡乱反正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太史公自序》:“仲尼悼礼废乐崩,追修经术,以达王道,匡乱世反之于正。”
草菅人命 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11卷:“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,千万不要草菅人命,视同儿戏!”
擦肩而过 清·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32回:“后来彼此又擦肩而过。”
望而生畏 先秦 孔子《论语 尧曰》:“君子正其衣冠,尊其瞻视,俨然人望而畏之,斯不亦威而不猛乎?”
祸国误民 邓小平《党在组织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迫切任务》:“精神污染的危害很大,足以祸国误民。”
异途同归 西汉 刘安《淮南子 本经训》:“五帝三王,殊事而同指,异路而同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