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法三章的成语故事

拼音yuē fǎ sān zhāng
基本解释约:商议确定;法:法律。订立法律三条。原指订立法律;相约遵守。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;大家监督遵守。
出处汉 司马迁《史记 高祖本纪》:“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;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”
约法三章的典故
公元前206年,刘邦率领大军攻入关中,到达离秦都咸阳只有几十里路的霸上。子婴在仅当了46天的秦王后,向刘邦投降。刘邦进咸阳后,本想住在豪华的王宫里,但他的心腹樊哙和张良告诫他别这样做,免得失掉人心。刘邦接受他们的意见,下令封闭王宫,并留下少数士兵保护王宫和藏有大量财宝的库房,随即还军霸上。为了取得民心,刘邦把关中各县父老、豪杰召集起来,郑重地向他们宣布道:“秦朝的严刑苛法,把众位害苦了,应该全部废除。现在我和众位约定,不论是谁,都要遵守三条法律。这三条是:杀人者要处死,伤人者要抵罪,盗窃者也要判罪!”父老、豪杰们都表示拥护约法三章。接着,刘邦又派出大批人员,到各县各乡去宣传约法三章。百姓们听了,都热烈拥护,纷纷取了牛羊酒食来慰劳刘邦的军队。由于坚决执行约法三章,刘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、拥护和支持,最后取得天下,建立了西汉王朝。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约法三章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满天星斗 | 唐 杜牧《华清宫三十韵》:“雷霆驰号令,星斗焕文章。” |
| 明若观火 | 《尚书 盘庚上》:“予若观火。”宋 蔡沈集传:“我视汝情,明若观火。” |
| 林下风致 | 《宣和书谱·妇人薛涛》:“妇人薛涛,成都倡妇也。以诗名利时,虽失身卑下,而有林下风致,故词翰一出,则人争传以为玩。” |
| 前因后果 | 梁 萧子显《南齐书 高逸传论》:“史臣曰:‘今树以前因,报以后果,业行交酬,连琐相袭。’” |
| 恶衣恶食 | 先秦 孔子《论语 里仁》:“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,未足与议也。” |
| 满山遍野 | 杜鹏程《保卫延安》第二章:“他坐镇延安,用红蓝铅笔在地图上乱画,我们就满山遍野乱窜!” |
| 安安静静 | 清 吴璿《飞龙全传》第45回:“只见匡胤睡在床上,安安静静,那顶门内透出一条赤色真龙。” |
| 举善荐贤 | 明·罗贯中《三国演义》第一百二十回:“举善荐贤,乃美事也;卿何荐人于朝,即自焚其奏稿,不令人知耶?” |
| 兵荒马乱 | 明 李唐宾《梧桐叶》第四折:“不然,那兵荒马乱,定然遭驱被掳。” |
| 野没遗贤 | 明·冯梦龙《醒世恒言》第20卷:“那爷爷圣武神文,英明仁孝,真个朝无幸位,野没遗贤。” |